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财预〔2018〕147号]  [2018-10-24]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该项补助列入2019年“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需要说明的是,中央财政此次提前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包含支持你省(区、市)深度贫困地区县(市、区)脱贫攻坚资金,具体额度见附件,请你省(区、市)及时将上述资金提前下达到有关贫困县(市、区),并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支持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附件:    
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 区 2019年提前下达资金总额 其中: 
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 支持其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合计 22165113  450000  225000  
天津市 44842      
河北省 1183045    7232  
山西省 638292    6017  
内蒙古自治区 605305    9751  
辽宁省 452542    13339  
大连市 9007      
吉林省 481659    2310  
黑龙江省 533076    3758  
江苏省 607010      
浙江省 443983      
宁波市 9769      
安徽省 1022470    15287  
福建省 471707      
厦门市 699      
江西省 930533      
山东省 1283661    27138  
青岛市 7141      
河南省 1789389    4353  
湖北省 913221    7527  
湖南省 1274538    9201  
广东省 774239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77180    21038  
海南省 133267    430  
重庆市 486563    3164  
四川省 1731074  105836  921  
贵州省 950404    19616  
云南省 1108207  33611  29385  
西藏自治区 243509  55765    
陕西省 791636    9842  
甘肃省 837482  44490  28786  
青海省 263205  285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167815    59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98643  18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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