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预算的通知

[财科教〔2018〕17号]  [2018-04-18]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科技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省(区、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详见附件),用于组织开展科技工作者选派和培养工作。列入“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通过201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请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组织实施,并落实你省(区、市)应负担经费。
  
    
附件  
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预算数
1河北996
2山西1032
3内蒙古1806
4吉林197
5黑龙江500
6安徽525
7江西1653
8河南949
9湖北627
10湖南937
11广西1582
12海南176
13重庆631
14四川2118
15贵州2732
16云南3209
17西藏2507
18陕西2571
19甘肃2604
20青海1854
21宁夏510
22新疆1173
合计3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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