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录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7年第5号]  [2017-09-22]

  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结束。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60名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研修班首次集中培训计划于2017年10月上旬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李玲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耿鹏
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王宁宁
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李峰
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徐丽萍
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李晖
7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王旭
8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王羽佳
9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吕佳
10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姚远
11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陈恩宪
12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余洁
1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王郁琛
1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陈平
15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曹越
16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赵斯仪
17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蔡燕青
18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陈萌
19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李胜强
20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王超慧
2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杨磊
22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董旸
2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崔静
2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侯燕明
2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西晓楠
2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王青芳
27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陶鹏宇
28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辛浩
29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何玮
30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黄英
3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安韶君
3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曹鸿
3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王卫军
3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杜鹏
35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张林强
36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周远超
37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杨丽
38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刘峰
39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杨泗斌
4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陈海燕
41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陈虹霁
42宁波市国家税务局邵平
4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张晓燕
4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郑远菊
45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葛敬书
46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黄海
47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刘昊
48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王明强
49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沈思
50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黄智文
51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刘运毛
52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刘明扬
53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常新
54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许云程
55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张再金
56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李杲
57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吕明
58山东财经大学吴笑晗
59北京交通大学姚立杰
60中汇(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巴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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