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的通知
[财考〔2017〕3号] [2017-03-21]
会计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
2.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
2.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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