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的通知

[财考〔2017〕3号]  [2017-03-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
  
  1.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
  
  2.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点击下载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