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  [2016-06-28]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特此公告。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的解读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我们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明确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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