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4〕2545号]  [2014-11-05]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装备部、总后勤部: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为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国发〔2013〕8号),加强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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