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3〕826号]  [2013-11-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做好2013秋粮收购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制定了《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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