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3年第23号]  [2013-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8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
  
                        部 长 苗圩
  
                      2013年3月15日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