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规
财政部办公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通知
[财办会〔2013〕7号] [2013-02-06]
其他法规
我要纠错
加入牛人群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依法向财政部、证监会提交了名称变更登记表。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
财会〔2012〕2号
),原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券许可证持有人名称相应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通知。
附件: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