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3〕188号] [2013-01-30]
其他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质检局:
为引导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编制了《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
为引导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编制了《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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