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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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 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 ||||
| 一、纯电动乘用车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商标 | 产品型号 | 产品名称 |
| 1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牌 | BJ7000B3D-BEV | 纯电动轿车 |
| 2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牌 | CC7002BMA00BEV | 纯电动轿车 |
| 3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奇瑞牌 | SQR7000EAS11 | 纯电动轿车 |
注:企业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列
二、燃料电池乘用车(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