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规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2号] [2010-01-04]
税收征收管理
我要纠错
加入牛人群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第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
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tif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