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2号]  [2010-01-04]

  
   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第2号)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tiff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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