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26号]  [2009-02-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的管理,完善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责任保障机制,我部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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