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条法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办法〔2009〕4号]  [2009-0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8年财政部条法司的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法制机构、各地财政部门和部内各单位的关心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财政部法制工作,经部领导批准,现将《财政部条法司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各有关方面继续对财政部法制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财政部条法司2009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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