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08〕218号]  [2008-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因债权转股权等原因持有的非金融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报告适用本指南。

  请各协会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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