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7〕189号]  [2007-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略)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略)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略)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略)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略)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略)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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