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厅财字〔2007〕2号]  [2007-01-08]

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06]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OO七年一月八日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

  财办行[2006]30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下发后,受到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广泛重视。最近,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单位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问题。经整理,做统一答复,供各单位财务部门掌握。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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