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函

[财会便〔2006〕1号]  [2006-0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们于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6年1月2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联系人:冷冰 陈瑜

  联系电话:010-68552542

  传真:010-68853016

  电子邮件:casc@cas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股份支付

                   财政部会计司
                   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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