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05〕1155号] [2005-12-08]
综合税收政策
我要纠错
加入牛人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总局各预算单位:
现将《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3]28号)转发给你们,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遵照执行。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