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46号]  [2005-07-28]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云国税发[2005]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从2005年起,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纳税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四、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预交税款比例和变更名称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附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序号     名  称             地  址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路392号
   证券营业部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昌路证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554号
   券营业部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路证  云南省昆明市永安路8号
   券营业部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屏街证  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4号
   券营业部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春城路营  云南省昆明市春城168号
   业部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营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448号(华尔顿
   业部              大厦3-4层)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鹿城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2号2楼
   北路证券营业部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证券  云南省大理市下关建设路中段51号
   营业部1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  上海市田林东路414弄12-15号
   东路证券营业部1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骊山  上海市骊山路1号
   路证券营业部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密云  上海市密云路23号
   路证券营业部1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板井  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
   路证券营业部          大饭店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人民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85号华鼎大
   路证券营业部          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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