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关于同意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操作规程的复函

[国机房 〔2004〕164 号]  [2004-12-06]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操作规程的请示》(民银京字[ 2004 ]第 134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部按请示中的建议对《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操作规程》中有关商业贷款发放的条款进行修改。

  请你部拟定《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操作规程中的放款流程的通知》,由你部和我中心联合下发各贴息经办机构。同时,请你部及时组织各贴息经办机构按调整后的放款流程操作,做好流程调整后的宣传工作,并在执行中充分尊重借款人的自主选择权。

  此复。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