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注字〔2004〕10号] [2004-07-02]
综合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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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4〕850号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遵照执行。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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