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4〕347号]  [2004-03-09]

  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天证经字[2003]6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3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868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二○○四年三月九日
    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地 金额
    1 天元证券公司上海瑞金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133
    2 天元证券公司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43
    3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60
    4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红军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
    5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奋斗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60
    6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1
    7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珠江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59
    8 天元证券公司大庆龙风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大庆市 133
    9 天元证券公司伊春通河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伊春市 42
    10 天元证券公司齐齐哈尔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45
    11 天元证券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 47
    12 天元证券公司沈阳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沈阳市 48
    13 天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 48
    14 天元证券公司大连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大连市 47
    15 天元证券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厦门市 47
    16 合 计 868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