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云南省2003年专项农产品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财税〔2003〕194号]  [2003-08-29]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现下达云南省2003年专项农产品免税进口计划(详见附件),该计划的有效期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其中大米、玉米、食糖进口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天然橡胶进口按照《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对以上实行配额管理的进口商品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A类)》及云南省有关部门发放的罂粟替代种植“批准证”办理免税手续,其他商品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云南省边境贸易发展中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63号)中的有关要求办理进口免税手续。
  特此通知。附件:云南省2003年专项农产品免税进口计划
  进口商品   进口数量    备 注       
  天然橡胶   4000吨    进口配额管理商品  
  大米     1000吨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玉米     600吨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糖      3000吨    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商品
  豆类     1200吨             
  龙眼干    3750吨             
  咖啡     80吨              
  干辣椒     120吨             
  甘蔗     14万吨              
  魔芋干片   300吨             
  水麻皮     300吨             
  茶叶     133吨             
  鲜蜜桔    100吨             
  荔枝      200吨             
  芒果      100吨             
  砂仁      30吨              
  紫胶      50吨              
凤茅油(粗油)  5.4吨            
香茅油(粗油)   10吨              
  芝麻     250吨             
黄麻     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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