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摩托车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2〕766号]  [2002-08-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摩托车生产企业的税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税收漏洞,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个委、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摩托车行业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2]109号)。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摩托车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具体内容部署如下:
  一、检查范围:所有摩托车生产企业,重点是重庆、广东、江苏、浙江等地的中小摩托车生产企业。
  二、检查时间:2002年9月-10月。
  三、检查年度: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5月1日。若发现有涉嫌偷骗税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内容:
  (一)增值税检查
  1.增值税销项税额方面的检查内容
  (1)有无隐匿收入,少计销项税额的行为;
  (2)有无视同销售,少计销项税额的行为;
  (3)有无价外收费,少计销项税额的行为;
  (4)有无其他少计销项税额的行为。
  2.增值税进项税额方面的检查内容
  (1)有无利用非法票据抵扣销项税额的行为;
  (2)有无利用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的行为;
  (3)有无虚列运费和擅自扩大运费抵扣范围,从而多抵扣销项税额的行为;
  (4)有无其他多抵扣销项税额的行为。
  (二)消费税检查
  (1)自产自用的摩托车(用于赞助、广告等方面),是否按规定计提消费税;
  (2)价外收入(代垫运费、返还利润)是否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3)是否存在将销售收入挂在往来帐上,减少应税收入的情况;
  (4)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虚开发票、将整车按零配件开具发票,并按零配件纳税的情况;
  (5)包装物收入是否按规定计提消费税;
  (6)在计征消费税时是否存在扣除外购摩托车轮胎已纳消费税的情况;
  (7)是否存在设立销售公司,降低出厂价格侵蚀消费税税基的情况;
  (8)是否存在关联企业相互之间采取低价供应零配件,低价供应摩托车,以减少计税收入,侵蚀税基的情况;
  (9)委托加工的摩托车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
  五、检查要求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这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地于2002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报告报送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和稽查局)。报告中除写明上述检查内容外,还应对摩托车行业征收管理的总体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问题所造成的税收流失(要有数据)、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完善摩托车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和征管措施及建议加以阐述。同时,认真填写“摩托车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企业明细表”(附件1)、“企业纳税情况明细表”(附件2)、“摩托车生产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附件3)、“销售公司纳税情况汇总表”(附件4)、摩托车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
  (三)各地上报专项检查的总结报告,要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通过notes信箱或互联网将电子文件报总局,其中,总结报告的文字部分统一为word文档形式,汇总报表为excel电子表格形式。
  notes信箱的地址为:“总局税收专项检查”邮箱
  e-mail信箱的地址为:xtc2002@sina.com附件1:摩托车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企业明细表 填报单位:                             金额单位:万元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经营地址 增值税纳 1999-2001 1999-2001 1999-2001 1999-2001 1999-2001 1999-2001 1999-2001
                  税类型  年销售收入 年度应缴  年度已缴  年度欠缴  年度应缴  年度已缴  年度欠缴
                             增值税   增值税   增值税   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附件2:企业纳税情况明细表企业名称: 所属时间:1999—2001年 金额单位:万元、辆产品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消费税 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累计欠税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合计说明:1、检查生产企业及销售公司时均须填列此表。
2、产量栏销售公司填写时,填购进数量。
3、17栏=7栏+10栏+13栏+16栏附件3:摩托车生产企业纳税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金额单位:万元、辆 年度 企业户数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消费税 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累计欠税
税务 工商 此次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小计
登记 登记 检查
数 数 户数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1999年度2000年度2001年度合计说明:1、本表为汇总表,由各级国家税务局汇总上报数据时填报。
2、企业户数2、3、4栏为本省所有摩托车生产企业户数。
3、4-20栏数据为列入此次专项检查的企业数据。
4、20栏=10栏+13栏+16栏+19栏附件4:销售公司纳税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金额单位:万元、吨 年度 企业户数 产量 销量 销售额 消费税 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累计欠税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应缴 已缴 欠缴 小计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1999年度2000年度2001年度合计说明:1、本表为汇总表,由各级国家税务局汇总上报数据时填报。
2、企业户数为本省此次检查的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公司户数。
3、5-18栏数据为列入此次专项检查的企业数据。
4、18栏=8栏+11栏+14栏+17栏附件5:摩托车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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