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的通知

[国税函〔2002〕744号]  [2002-08-16]

增值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摸清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情况,总局决定就有关情况开展一次专项调查。现将有关调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购进农产品并以农产品收购凭证或农业生产单位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调查内容
  详见《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
  三、时间要求
  本次调查工作2002年9月15日结束,9月20日之前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报送总局(流转税管理司)。附件:《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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