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效绩评价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会协〔2002〕211号]  [2002-08-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2002年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我会将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企业效绩评价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开展企业效绩评价的目的及有关背景2.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3.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4.企业效绩的定量与定性评价5.如何撰写企业效绩评价报告培训班将由财政部统计评价司的专家授课。

  二、培训对象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每个地方协会选派4至8名学员参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时间:2002年9月9日至9月12日。9月8日报到,9月13日返程。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四、报名事项请你会于9月3日前将报名表直接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

  传真:(010)64566004;联系人:李晓晖,电话:(010)64570088-81819,电子邮件:lixh@mail.nai.edu.cn.中注协联系人:李秀春,电话:(010)68721166-1107五、接站安排报到日在以下两处设有接站:1.首都机场13号门出口处。接站时间为10:00至22:00.乘飞机的学员请务必提前将航班号、抵达时间传真给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以便安排接站。

  2.东直门地铁站东南出口处。接站时间为8:00至20:00,乘火车至北京站下车的学员可乘地铁至东直门;从北京西站下车的学员可乘823路公共汽车至东直门。

  如自行前往,乘车上机场高速,从杨林大道出口处出,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指示牌前行;或从东直门乘359路公共汽车,到首都机场站下车,乘出租车前往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六、费用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交付。免收培训费。请学员自订往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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