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法规
财政部关于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装备项目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3号] [2002-01-11]
综合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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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紧急救援装备项目进口的价值3612.73万元的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进口设备清单见附件。
请通知有关海关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紧急救援装备项目免税进口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