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函》(局函[2001]74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鉴于目前邮政企业承担普遍服务和政策性业务,处于全行业亏损状况,无力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意对邮政企业哲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期限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
你局《关于申请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函》(局函[2001]74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鉴于目前邮政企业承担普遍服务和政策性业务,处于全行业亏损状况,无力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意对邮政企业哲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期限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