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国税函〔2001〕873号]  [2001-11-28]

增值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 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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