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的通知

[财会〔2001〕54号]  [2001-11-0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企业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应当遵循的确认与计量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棗中期财务报告》。现予印发,请布置所属上市公司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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