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进口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65号]  [2001-04-17]


 海关总署、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84号)中关于进口税收的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03年12月31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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