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司关于填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表>>的通知

[财金函〔2001〕22号]  [2001-02-07]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国际合作司(外资办、贷款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贷款项目的申报手续,便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登记与统计,请你单位今后向财政部申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时,在申请函后附《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表》(具体格式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申请表(略)    
         制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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