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试行)的通知 (二)

[财会〔2000〕14号〔二〕]  [2000-10-0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项目,反映公司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四)利润分配表编制说明(会资02表附表1)
  1.本表反映公司利润分配、年末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2.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本年“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法规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应以“-”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栏的“利润总额”项目的数字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
  (3)“盈余公积转入”项目,反映公司按法规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5)“应付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应付给投资者的利润。
  (6)“转增资本的利润”项目,反映公司用利润转增的资本。
  (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公司年末未分配的利润。
  (五)营业费用明细表编制说明(会资02表附表2)
  1.本表反映公司本年度发生的经营费用。
  2.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根据“经营费用”科目各有关明细科目中本年发生额的有关记录分析填列;“上年累计数”栏各项目,根据上年“经营费用明细表”所反映的数字填列。
  三、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应披露以下内容:
  (一)会计政策的说明。会计政策是指公司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收入的确认、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及期末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债权重组损益和处置资产损益的确认方法、贷款呆账准备的核算方法、合并政策等等。
  (二)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估计是指公司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依据所作的判断。包括: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的确定,等等。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直线法改为年数总和法,等等,并说明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可确定的理由。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说明变更的内容和拯由、变更的影响数以及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
  (五)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其参考格式如下(略):
  (六)购入贷款情况,其参考格式如下(略):
  (七)待处置资产情况,其示范格式如下:
  (八)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的说明,如短期投资、租赁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付债券等的增减变动情况。
  (九)或有事项的说明。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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