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对中央财政支出资金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财办字〔1999〕58号]  [1999-08-27]

部内各司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对中央财政支出资金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试行)》已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执行。

  附件:财政部对中央财政支出资金实施监督的暂行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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