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进度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世字〔1998〕116号]  [1998-06-26]

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国外贷款办(外资办、世行办、外经合作中心)],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合司),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国家林业局(世行贷款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项目单位,各国际招标公司:

  为了贯彻中央三号文件精神,确保今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百分之八,结合我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我们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加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进度若干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如有意见,请函告财政部世界银行司。

  附件:加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进度若干指导意见

  附件:

  加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进度若干指导意见

  保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百分之八,是今年我国经济工作中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工作也必须服从于这个大局。我国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大部分是服务于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设施项目,也是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尽早发挥效益,都会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起到相应的作用,对确保今年经济增长率不低于百分之八作出应有的贡献:为了加快世行贷款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质量,从而起到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特提出奉指导意见。

  第一条 制定确保百分之八增长率的具体措施各有关单位领导要对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促进经济增长给子高度重视,加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各单位应尽快研究制定明确具体的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报送财政部。措施和方案要落实到工作计划和合同进度指标上。

  第二条 有针对性地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有针对性。应根据扩大内需的需要,着重选择国内支付比重较大的项目,尤其是那些包含对国民经济增长牵动作用较大的大型土建合同,以及有较多国内竞争性招标合同和自营工程的项目作为重点,并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促进措施。

  对于刚启动的项目,要抓紧贷款协定的生效,并注意做好各方面的相应准备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和各方面的条件,抓紧编制招标文件,用好追溯贷款。同时,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避免因工作缺乏经验而影响项目进度;对于已进入支付高峰期的项目,要抓好合同进度和提款报账,确保今年用于国内的贷款支付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于即将完工的项目,要注意抓好项目竣工投产和余款的使用,使项目早出效益。

  第三条 认真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避免违规现象发生在世行项目执行阶段,招标采购工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为直接。因此,各有关单位应在采购工作上要多下功夫。一是要加快采购进度,简化不必要的国内审批程序。地方财政部门在管理中央部门牵头的打捆项目时,在已确认项目年度采购计划的情况下,不必再对经招标拟签订的合同进行逐项确认。二是要提高采购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世行的“采购指南”和国内有关规定,严禁自行其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杜绝错误采购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各国际招标公司应对招标文件和采购活动的质量高度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和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招标采购要有详细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国内招标要加快并尽可能提前。

  第四条 加快提款报账速度,确保支付总额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1997年我国世行贷款项目的支付总额为22.74亿美元,其中上半年支付额为10.96亿美元,下半年为11.78亿美元。但是,在贷款总余额比去年有所增长的情况下,今年一至五月份的支付额却仅为 6.7亿美元,远远低于去年同期的支付水平,而且二至五月份支付额呈逐月下降趋势。这一情况应引起所有使用世行贷款单位的高度重视。

  鉴于世行贷款用于国内支付的部分会对今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为加快支付进度,各项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各自负责的项目支付工作应认真进行自查,找出所管项目提款报账和资金回补速度慢的原因,制定并采取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负责管理专用账户的单位在收到项目单位的提款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反应。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世行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

  第五条 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我部一贯强调的项目管理十六字方针,即“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在实际工作中理顺关系,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遇到问题多从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把项目进度抓上去。同时,各有关政府部门都要树立为项目服务的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部门间的扯皮推诿,相互拆台的现象。此外,还应注意按世行的有关规定办事,加强与世行的协调和配合,出现矛盾应积极主动地想办法解决。项目单位应对项目执行责任,不得将执行进度缓慢的责任不加分析地全部推到世行头上。

  第六条 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各有关政府部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对项目的管理方式,使管理作到制度化、规范化,减少随意性。各方面制度尚未健全的单位要抓紧时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程序过于烦琐,审批环节过多而影响项目进程的要减政放权、优化程序,让项目业主单位真正对项目实施负起责任。与此同时,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大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第七条 加强项目计划和监测工作抓好项目进度要与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紧密结合。各有关单位应加强进度计划和执行情况监测工作,进度计划既要积极,又要周密稳妥,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各项目单位应在评估报告预计进度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比较积极的进度监测指标,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项目监测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 奖惩措施财政部将加强对《转贷协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和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对各项目单位和国际招标公司今年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方面的业绩进行专门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单位将通过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进度缓慢,不讲效率和违反规定的将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财政部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上市发行股票和转让经营权问题的函1997年9月12日 财世字[1997]1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计委: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将由世界银行(下称世行)贷款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重组,并在海内外上市发行股票,或将项目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转让给外商,以筹措新的建设资金。对此,我部原则上予以支持。但由于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结构将因此而发生改变,我国对世行承诺的有关项目执行、运营和贷款偿还等法律责任的履行将可能受到影响,因此,今后凡涉及世行贷款项目的股票上市发行或经营权转让,只有在其方案及其有关法律文件经我部商世行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请予以协助为盼。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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