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1993年五年期非实物国库券还本付息有关事宜的函[全文废止]

[财国债便字〔1998〕19号]  [1998-06-19]

中国工商银行、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结算中心:

  1993年五年期非实物国库券兑付工作即将开始。该国债当年发行数为15.23亿元,年利率15.86%,按年付息。前四年利息已全部支付完毕,1998年7月1日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和本金,本息共计17.645478亿元。请接此函后,认真做好该债券兑付前债权的确认工作,并于6月23日以前报我部。我部在审核无误后,于6月26日向该国债承销团主干事中国工商银行的指定帐户支付该国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届时,请认真做好向债权人支付还本付息款的有关工作。

相关文件: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200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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