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对金融机构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定性的说明>>的通知

[银发〔1998〕273号]  [1998-06-16]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年第15号--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年第15号),本文件自2010.10.26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其他保险公司,全国性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为使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各金融机构对核查出来的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问题能准确定性,规范处理处罚行为,经商财政部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制订了《对金融机构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定性的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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