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工作开展以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对账、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年内基本完成“拨改贷”转资本金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和文的要求,审核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有关材料。
二、审核中主要核对附表数字及建设银行对账签证单。
三、审核中资金本息余额与企业上报、建行审核数不一致,一时又无法取得一致的,可将情况在审核栏中注明。
请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以上意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核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工作开展以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对账、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年内基本完成“拨改贷”转资本金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和文的要求,审核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有关材料。
二、审核中主要核对附表数字及建设银行对账签证单。
三、审核中资金本息余额与企业上报、建行审核数不一致,一时又无法取得一致的,可将情况在审核栏中注明。
请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根据以上意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核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