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征收管理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监字〔1997〕56号]  [1997-10-15]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的征管工作是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一项日常性的、重要的工作内容和主要职责之一。为了切实做好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部制定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征收管理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征收管理中央非税性预算收入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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