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预字〔1997〕288号]  [1997-07-17]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另行印发)

抄送: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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