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国家土地管理局:
根据财农综字[1995]43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各中央农口部门直管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经济效益的不同情况,现将今年续建和新建的中央农口部门直管项目投资的有偿比例、还款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予以明确法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请中央农口部门的有关司局,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并认真执行。此外,对今年在建的中央农口项目投资的有偿比例、还款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等,在项目建设期满后续建时也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具体法规内容表
根据财农综字[1995]43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暂行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各中央农口部门直管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经济效益的不同情况,现将今年续建和新建的中央农口部门直管项目投资的有偿比例、还款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予以明确法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请中央农口部门的有关司局,按本通知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并认真执行。此外,对今年在建的中央农口项目投资的有偿比例、还款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等,在项目建设期满后续建时也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具体法规内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