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43号]  [1993-08-16]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5月与原上海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组建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法人资格自动取消。经研究决定,注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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