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登记表、申报表>>格式的通知

[国税发〔1991〕807号]  [1991-06-11]

 国税函发[1991]8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的规定要求,为适应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登记表、申报表参考格式附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后印发基层税务机关,依照执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登记表格式(略)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申报表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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