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分配解放军1991年国库券和特种国债认购任务的通知

[〔91〕财国债字第6号]  [1991-02-06]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1年国库券和特种国债发行任务数已经国务院确定。现分配给解放军国库券和特种国债认购任务,分别为7500万元和2500万元,请组织好认购、派购工作,如期完成任务。
  为了明确军队所属企业分配认购国库券和特种国债任务的隶属关系,从1991年起,在分配给军队的任务中,不再含军队系统中不纳入国防费列支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国库券和特种国债任务,由各级地方政府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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