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旅客列车正点统计规则

  [1989-10-16]

  旅客列车正点统计是反映旅客列车按列车运行图行车的情况,是分析改善运行秩序和运输指挥工作,考核运输组织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1条 统计范围

  凡以旅客列车(包括旅混列车)车次开行的列车,均按旅客列车统计。

  第2条 统计依据

  开行旅客列车的车次和时刻,根据列车运行图的图定车次和时刻进行统计,开行临时旅客列车,根据公布的临时旅客列车时刻表的时刻进行统计。

  第3条 列车出发及运行的划分

  1、各站始发的列车,按出发统计。

  2、列车由始发至终到站,按到达统计。

  (1)分局管内列车由列车始发至列车到达。

  (2)跨分局列车由分界站接入至列车到达。

  3、对经过分局分界站交出的列车,列车由始发至分界站交出或由分界站接入至下一个分界站交出,按分局(交口)运行统计。

  本分局所辖分界站,列车由分界站接入时刻为运行开始(即为邻分局的交出时刻);分界站交出时刻为运行终止(即为邻分局接入时刻)。

  4、本分局所辖分界站为始发、终到站时,本分局向邻分局交出的列车只统计出发;由邻分局接入的列车,邻分局统计到达。

  第4条 列车发到时分

  1、列车出发:以列车机车向前进方向起动,列车在站界内不再停车为准。

  2、列车到达:以列车进入车站,停于指定到达线警冲标内方时分为准。

  3、列车通过:以列车机车通过车站值班员室时分为准。

  第5条 列车出发及运行正点统计

  1、列车出发:按图定时刻正点出发时,统计正点,晚于图定时刻统计晚点。

  2、列车运行:下列情况按正点统计:

  (1)到达列车,按图定时刻正点到达时;

  (2)分局(交口)运行列车,按图定时刻正点交出时。

  晚于图定时刻统计晚点。

  3、临时旅客列车出发、运行根据临时旅客列车时刻表规定时刻统计正晚点。

  4、列车在中途站临时停止运行,根据图定到达时刻统计正晚点。

  5、列车到达未增晚列数:为分局管内晚点发车,未增加晚点到达或由邻分局晚点接入,未增加晚点到达的列车。

  6、分局(交口)运行未增晚列数:为列车晚点发车,向邻分局未增加晚点交出或由邻分局晚点接入未增加晚点向邻分局交出的列车。

  第6条 旅客列车正晚点报表(运报八)

  一、编制说明:

  1、本报表根据列车运行图和列车运行时刻表编制,采取十八点结算制。为日、月报,由分局以网络传输逐级汇总上报。

  2、凡当日出发、到达或分局(交口)运行的旅客列车,均在当日统计出发及运行列数。

  二、编制方法:

  1、第1栏:为当日实际出发旅客列车总列数。

  2、第2栏:按图定时刻正点出发列数。

  3、第12栏:为当日实际到达旅客列车总列数。

  4、第13栏:按图定时刻正点到达列数。

  5、第15栏:为列车晚点开出或晚点接入未增加晚点到达列数(不包括在第13栏内)。

  6、第16栏:为当日列车始发至分界站交出或邻分局接入至分界站交出的总列数。

  7、第17栏:按图定时刻正点交口运行列数。

  8、第19栏:为列车晚点开出或晚点接入未增加晚点交口运行列数(不包括在第17栏内)。

  9、第20栏:为第12栏与第16栏之和。

  10、第21栏:为第13、15栏与第17、19栏之和。

  11、列车正点率算至小数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12、本报表和有关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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