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港口各船检分局,温州、福州、厦门检验处:
为适应涉外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部对船舶检验局工作人员的制服质量、标准和标志,在1970年着装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发给你们并通知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是执行技术监督检验工作的需要,是代表国家对船舶和海上设施统一行使技术监督检验职责,不是福利待遇。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供应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提高着装标准和扩大着装范围。
二、船检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着装。着装要严格遵守风纪,佩戴标志,保持制服整洁。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并认真检查风纪。
三、改装日期统一定为1987年5月20日。
四、本通知发出后,1980年交通部交船检字1896号《关于修订对外开放港口船检人员服装及帽徽、证章式样的通知》及 1983年交通部、财政部交船检字2491号《关于对外开放港口船检人员制服问题的修改补充规定的通知》同时作废。
附件:
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
一、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对外籍船舶检验的工作人员均应穿着船检制服,佩戴帽徽和胸章。
二、制服式样、颜色及用料:
1.男制服:冬季制服为西装领,双排三粒纽,戴领带和肩章,左上边一个暗袋,下边两个带盖的暗袋,后腰下中间开叉,袖口加三粒小纽,胸前别有船检标志胸章。西服筒裤。
夏季制服为西装领,单排二粒纽,后腰下中间不开叉。其他与冬季制服式样相同。
2.女制服:冬季制服为西装领,双排二粒纽,戴领带和肩章,左上边一个暗袋,下边两个带盖的暗袋,袖口加二粒小纽,胸前别有船检标志胸章。西服筒裤。
夏季服装为西装领,单排二粒纽,其他与冬季制服式样相同。夏季可做半紧身裙子。
3.长袖衫:男女均为白色硬立领,左上方有小口袋,男式六粒纽,女式五粒纽。
4.短袖衫:男女均为白色硬立领,戴领带和肩章,上方有两个明袋(带盖)。男式六粒纽,女式五粒纽。
5.大衣:男女均为西装式样,男式为双排六粒纽,两个斜插口袋,后边中间开叉。女式为单排三粒纽,两个斜插口袋。
6.颜色及用料:冬服为蓝黑色毛涤华达呢,夏服为蓝黑色毛涤凡立丁(冬、夏服毛涤比例为7∶3);大衣为蓝黑色中等海军呢;长、短袖均为白色棉涤;衬里为深蓝色美丽绸。
三、制服标准及穿用年限:
1.冬服:第一年两套。热、温区分别为5、4年换发一套,每换发两次加做裤子一条。
2.夏服:第一年两套。女同志第一次制夏装的可加做裙子一条。热、温区分别为3、4年换发一套,每换发一次加做裤子一条 (女同志换装时自选裙或裤)。
3.长袖衫:第一年两件,以后每年一件。
4.短袖衫:第一年两件,热、温区分别为2、3年换发一件。
5.大衣:限经常在室外现场检验人员制做一件。热、温区分别为15、10年换发一件。温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加绒里。
6.帽子:男、女均为大沿帽,与制服面料颜色同,帽圈为黑色边,另加银灰色练边。
帽架不坏不换。温区冬季发栽绒帽一顶,4年换发一顶,热区不发。
7.皮鞋:均为黑色。男单皮鞋为方头牛皮鞋,女单皮鞋为中跟船型鞋。热、温区换发年限分别为2、3年。
男凉皮鞋为十二(八)孔型式样,女凉皮鞋为中跟型。热、温区换发年限分别为2、3年。
男毛皮鞋为五眼型式样,女毛皮鞋为中跟型,温区穿用5年换发,热区不做。
8.手套:温区为黑色皮绒手套一副,随换冬装的年限换发。热区不发。
9.雨衣、雨鞋:经常在室外现场工作人员每人一件、一双,热、温区换发年限分别为5、6年。
10.领带:男女均为紫红色和黑色尖型领带,第一年各发一条,以后每年一条(颜色自选)。
11.皮带:第一年一条,以后每4年一条。
12.各对外开放港口的船检部门不经常去现场执行任务的干部,为便于随时去现场工作,可按上述标准制装,换装年限均延长规定穿用年限的2年。
四、船检标志:
1.帽徽:桃形深蓝色底,中间红五星和铁锚、检验锤,周围包着海浪(红五星象征着国家,铁锚和检验锤是船检标志)。每人一枚。
2.胸章:圆形、墨绿色,中间铁锚和ZC字样。每人二枚。
3.肩章:肩章为黑底,中间装有铁锚、检验锤的肩徽,每人一副。
4.领带标记:印有白色ZC载重线。
5.纽扣:有船检标志的金黄色凸面铜扣,分大、中、小扣。
6.领带卡:带有船检标志,金属制做。每人二个。
五、供应办法:
1.制服用面、里料,由船检局各分局编制计划报船检局汇总后,送上海市毛麻公司。船检局各分局按统一规定式样制做。皮鞋、手套、栽绒、雨衣、雨鞋等,各单位向所在地区商业部门、合作社申请供应。
2.船检标志及附属装具等由船检局统一制做,按标准供应。因公损坏,以旧换新。丢失者,按规定价格自费购置。
3.工作变动时,着装处理办法:
①对调离船检工作的人员、收回所有标志,对分配到船检工作一年以内,要求调离船检的人员,收回全部制服装备,酌退所扣款项。
②借调外单位工作(含长期出国人员)、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半年以上者,暂不制做服装。
③已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制做服装。
六、船检局业务干部经常到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分局参加涉外工作的,可制做冬、夏服各一套,发单皮鞋,不发大衣,换装年限均延长二年。
七、船检部门的司机、门卫人员,为便于执行任务和有利于对外观瞻,发给冬服(蓝黑色化纤料),夏服(蓝黑色薄型化纤)各两套,短袖衫两件,棉大衣(蓝黑色厚型中长纤维料)一件,冬帽一顶。制服式样、穿着年限及自费标准均与不经常人员同。每年发解放鞋一双。
八、收费标准:
所有着装人员一律自己负担工料费的30%(标志除外),在工资中分期扣还。制服费用中公家负担部分,由各单位列船检支出。
九、气候区域划分如下:
热区:广东、广西、福建、云南。
温区:天津、上海、河北、辽宁、山东、浙江、江苏。
为适应涉外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部对船舶检验局工作人员的制服质量、标准和标志,在1970年着装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发给你们并通知以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是执行技术监督检验工作的需要,是代表国家对船舶和海上设施统一行使技术监督检验职责,不是福利待遇。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供应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提高着装标准和扩大着装范围。
二、船检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着装。着装要严格遵守风纪,佩戴标志,保持制服整洁。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并认真检查风纪。
三、改装日期统一定为1987年5月20日。
四、本通知发出后,1980年交通部交船检字1896号《关于修订对外开放港口船检人员服装及帽徽、证章式样的通知》及 1983年交通部、财政部交船检字2491号《关于对外开放港口船检人员制服问题的修改补充规定的通知》同时作废。
附件:
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
一、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港口对外籍船舶检验的工作人员均应穿着船检制服,佩戴帽徽和胸章。
二、制服式样、颜色及用料:
1.男制服:冬季制服为西装领,双排三粒纽,戴领带和肩章,左上边一个暗袋,下边两个带盖的暗袋,后腰下中间开叉,袖口加三粒小纽,胸前别有船检标志胸章。西服筒裤。
夏季制服为西装领,单排二粒纽,后腰下中间不开叉。其他与冬季制服式样相同。
2.女制服:冬季制服为西装领,双排二粒纽,戴领带和肩章,左上边一个暗袋,下边两个带盖的暗袋,袖口加二粒小纽,胸前别有船检标志胸章。西服筒裤。
夏季服装为西装领,单排二粒纽,其他与冬季制服式样相同。夏季可做半紧身裙子。
3.长袖衫:男女均为白色硬立领,左上方有小口袋,男式六粒纽,女式五粒纽。
4.短袖衫:男女均为白色硬立领,戴领带和肩章,上方有两个明袋(带盖)。男式六粒纽,女式五粒纽。
5.大衣:男女均为西装式样,男式为双排六粒纽,两个斜插口袋,后边中间开叉。女式为单排三粒纽,两个斜插口袋。
6.颜色及用料:冬服为蓝黑色毛涤华达呢,夏服为蓝黑色毛涤凡立丁(冬、夏服毛涤比例为7∶3);大衣为蓝黑色中等海军呢;长、短袖均为白色棉涤;衬里为深蓝色美丽绸。
三、制服标准及穿用年限:
1.冬服:第一年两套。热、温区分别为5、4年换发一套,每换发两次加做裤子一条。
2.夏服:第一年两套。女同志第一次制夏装的可加做裙子一条。热、温区分别为3、4年换发一套,每换发一次加做裤子一条 (女同志换装时自选裙或裤)。
3.长袖衫:第一年两件,以后每年一件。
4.短袖衫:第一年两件,热、温区分别为2、3年换发一件。
5.大衣:限经常在室外现场检验人员制做一件。热、温区分别为15、10年换发一件。温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加绒里。
6.帽子:男、女均为大沿帽,与制服面料颜色同,帽圈为黑色边,另加银灰色练边。
帽架不坏不换。温区冬季发栽绒帽一顶,4年换发一顶,热区不发。
7.皮鞋:均为黑色。男单皮鞋为方头牛皮鞋,女单皮鞋为中跟船型鞋。热、温区换发年限分别为2、3年。
男凉皮鞋为十二(八)孔型式样,女凉皮鞋为中跟型。热、温区换发年限分别为2、3年。
男毛皮鞋为五眼型式样,女毛皮鞋为中跟型,温区穿用5年换发,热区不做。
8.手套:温区为黑色皮绒手套一副,随换冬装的年限换发。热区不发。
9.雨衣、雨鞋:经常在室外现场工作人员每人一件、一双,热、温区换发年限分别为5、6年。
10.领带:男女均为紫红色和黑色尖型领带,第一年各发一条,以后每年一条(颜色自选)。
11.皮带:第一年一条,以后每4年一条。
12.各对外开放港口的船检部门不经常去现场执行任务的干部,为便于随时去现场工作,可按上述标准制装,换装年限均延长规定穿用年限的2年。
四、船检标志:
1.帽徽:桃形深蓝色底,中间红五星和铁锚、检验锤,周围包着海浪(红五星象征着国家,铁锚和检验锤是船检标志)。每人一枚。
2.胸章:圆形、墨绿色,中间铁锚和ZC字样。每人二枚。
3.肩章:肩章为黑底,中间装有铁锚、检验锤的肩徽,每人一副。
4.领带标记:印有白色ZC载重线。
5.纽扣:有船检标志的金黄色凸面铜扣,分大、中、小扣。
6.领带卡:带有船检标志,金属制做。每人二个。
五、供应办法:
1.制服用面、里料,由船检局各分局编制计划报船检局汇总后,送上海市毛麻公司。船检局各分局按统一规定式样制做。皮鞋、手套、栽绒、雨衣、雨鞋等,各单位向所在地区商业部门、合作社申请供应。
2.船检标志及附属装具等由船检局统一制做,按标准供应。因公损坏,以旧换新。丢失者,按规定价格自费购置。
3.工作变动时,着装处理办法:
①对调离船检工作的人员、收回所有标志,对分配到船检工作一年以内,要求调离船检的人员,收回全部制服装备,酌退所扣款项。
②借调外单位工作(含长期出国人员)、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半年以上者,暂不制做服装。
③已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制做服装。
六、船检局业务干部经常到对外开放港口船检分局参加涉外工作的,可制做冬、夏服各一套,发单皮鞋,不发大衣,换装年限均延长二年。
七、船检部门的司机、门卫人员,为便于执行任务和有利于对外观瞻,发给冬服(蓝黑色化纤料),夏服(蓝黑色薄型化纤)各两套,短袖衫两件,棉大衣(蓝黑色厚型中长纤维料)一件,冬帽一顶。制服式样、穿着年限及自费标准均与不经常人员同。每年发解放鞋一双。
八、收费标准:
所有着装人员一律自己负担工料费的30%(标志除外),在工资中分期扣还。制服费用中公家负担部分,由各单位列船检支出。
九、气候区域划分如下:
热区:广东、广西、福建、云南。
温区:天津、上海、河北、辽宁、山东、浙江、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