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海关院校(经贸大学海关系):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对外执行职务和观瞻,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现行海关工作人员制服用料、式样和标志进行改革。经财政部同意,现将《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海关是设在口岸的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执行监督管理职责。海关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是对外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供应办法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着装范围或提高着装标准。
二、海关工作人员穿着制服,要严格遵守风纪,保持制服整洁,标志佩带齐全。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并认真检查风纪。
三、本通知发出后,1979年外贸部、财政部(79)贸关综联字第203号,(79)财事字第150号《关于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和1984年海关总署、财政部(84)署财字第536号《关于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的补充规定》均作废。
附件:
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
一、凡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以及对外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各海关院校毕业班的学生和需要到海关业务场所的教职员,均应穿着海关制服。
二、制服式样及用料:
1.男制服:冬夏制服均为小翻领西装式,单排三个扣,有肩章袢,上面两个明口袋,当中加竖杠,用明扣,系领带,下面两个带盖的暗口袋,不用扣,后腰下中间开叉。西服筒裤。
2.女制服:冬夏服均为小翻领西服式,单排两个扣,有肩章袢,系领带,下面两个带盖的暗口袋,不用扣,西服筒裤(夏季加筒裙)。
3.短袖衫:男女均为竖领,加肩章袢,上面两个小口袋加竖杠,带盖加明扣,反边袖口,系领带,男服为六个扣,女式为五个扣。
4.长袖衫(即春、秋、冬季衬衣):男女均为竖领,系领带。男式左上方有小口袋,六个扣,女式无口袋,五个扣。
5.大衣:(1)男西服式加肩章袢,两个斜插口袋,后腰部加横带,前面双排六个扣。
(2)女西服式加肩章袢,两个斜插口袋,束腰带,前面双排六个扣。
6.用料:冬服为纯黑色毛涤华达呢,夏服为纯黑色毛涤凡尔丁(冬夏服毛涤比例均为7∶3);大衣:热区为纯黑色中等马裤呢,温区为纯黑色中等海军呢,寒区为纯黑色中等海军呢面料加活动皮毛里;短袖衫为白色毛涤纶府绸(毛涤比例为5∶5);长袖衫为白色棉涤府绸;衬里为藏青色美丽绸。
三、制服标准及穿着年限:
1.夏服:第一年两套(女同志第一次发服装加裙子一条)。热、温、寒区分别为3、4、5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一次加发裤子一条(女同志裙、裤任选一条)。
2.短袖衫:第一年二件,热、温、寒区分别为2、3、4年换发一件。
3.冬服:第一年两套,热、温、寒区分别为5、4、3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二次加裤子一条。
4.大衣:仅限经常在室外现场执勤人员制做一件。温区经常在港口现场执勤人员,视需要可加活动的长毛绒里子。热、温、寒区换发年限分别为15、10、8年。
5.长袖衫:第一年二件,以后每年一件。
6.帽子:男式大沿帽、白色帽罩、防雨塑料帽罩各一顶。女式短沿平顶帽一顶。寒区冬皮帽(冬服面料)一顶。温区冬栽绒帽(冬服面料)一顶。大沿帽帽架不坏不换,女短沿平顶帽2竿一顶。冬帽寒、温区分别为3、4年换发一顶。
7.皮鞋:均为黑色。男单皮鞋为圆头盖式,女单皮鞋为中跟船形一双。热、温、寒区换发年限分别为2、3、3年。凉皮鞋,热、温区一双,换发年限分别为2、3年;寒区不做。冬季寒区中筒毛皮靴一双,温区中筒毡绒皮靴一双,换发年限分别为3、5年;热区不做。经常在边境查私人员,增发解放鞋一双。
8.手套:寒区为黑色皮毛手套一副,温区为黑色皮绒手套一副。随冬装换装期换发。
9.雨衣、雨鞋:仅限经常在室外现场值勤人员各一件(双)。热、温、寒区换发年限分别为5、6、7年。
10.领带:男女均为黑色尖型,第一年二条,以后每年一条。
11.腰带:第一年一条,以后每4年一条。
12.各海关不经常在现场执行职务的干部,为便于随时去现场工作,可按上述标准制装,换装期延长半年。
四、海关标志:
1.帽徽:由国徽、关徽,橡树叶组成。大小二种,每人一枚。
2.领花:由和平鸽、关徽组成,金黄色铜质,左右各一枚,每人两套。
3.肩章:男女均为黑色加金黄色牙边,中间装有金黄色关徽,每人短袖衫、冬夏服、大衣用各一副(职衔制暂缓执行)。
4.纽扣:有关徽标志的黄色金属扣,大扣一套,中扣两套,小扣两套。
5.领带夹子:带有金黄色关徽标志的金属制做。每人二个。
五、供应办法:
1.海关标志等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做,按标准供应。因公损坏,以旧换新,否则自费购置(办法另定)。
2.制服用料、制帽等,由总署统一组织供应。
3.工作变动时,着装处理办法:
(1)调离海关工作时,收回所有标志。对分配到海关工作一年以内,要求调离海关的,收回全部制服装备,酌退所扣款项。
(2)借调外单位工作(含长期出国人员)、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半年以上者,暂不制做服装。
(3)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制做服装。
六、海关院校学生毕业实习时,按季节实际需要,由校方统一制装,毕业分配后,把着装明细表转至所在海关,按实际工料费的 10%扣款。教职员为便于备课和带领学生实习,可参照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办理。
七、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可参照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办理。
八、其他着装:海关的关艇船员、汽车司机、门卫人员,为有利于对外观瞻,便于执行职务,发给冬服(船员纯黑色呢料,司机、门卫纯黑色厚化纤料),夏服(船员、司机、门卫都用纯黑色薄化纤料)各两套,短袖衫两件,长袖衫两件,棉大衣(纯黑色厚化纤料)一件,腰带一条,冬帽,解放帽各一顶,制服式样与干部同,不发大沿帽。穿着年限与干部同。每年发解放鞋一双。
九、收费标准:所有着装人员一律按下列标准收费:除标志外,全部的工料费10% (十八级以下)和20% (十七级以上)。深圳特区的海关,副处级以上收20%,正科级以下收10%.
附:气候区域划分如下:
热区:广东、广西、福建、云南。
寒区:黑龙江、吉林、内蒙、新疆、西藏。
温区:其余地区。
注:“九、收费标准”已改为所有着装人员一律自负30%的工料费。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利于对外执行职务和观瞻,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现行海关工作人员制服用料、式样和标志进行改革。经财政部同意,现将《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海关是设在口岸的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执行监督管理职责。海关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是对外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供应办法的规定,不得任意扩大着装范围或提高着装标准。
二、海关工作人员穿着制服,要严格遵守风纪,保持制服整洁,标志佩带齐全。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并认真检查风纪。
三、本通知发出后,1979年外贸部、财政部(79)贸关综联字第203号,(79)财事字第150号《关于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和1984年海关总署、财政部(84)署财字第536号《关于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的补充规定》均作废。
附件:
海关工作人员制服供应办法
一、凡在国境站、港口、机场、车站、邮局等现场以及对外执行职务的海关工作人员;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各海关院校毕业班的学生和需要到海关业务场所的教职员,均应穿着海关制服。
二、制服式样及用料:
1.男制服:冬夏制服均为小翻领西装式,单排三个扣,有肩章袢,上面两个明口袋,当中加竖杠,用明扣,系领带,下面两个带盖的暗口袋,不用扣,后腰下中间开叉。西服筒裤。
2.女制服:冬夏服均为小翻领西服式,单排两个扣,有肩章袢,系领带,下面两个带盖的暗口袋,不用扣,西服筒裤(夏季加筒裙)。
3.短袖衫:男女均为竖领,加肩章袢,上面两个小口袋加竖杠,带盖加明扣,反边袖口,系领带,男服为六个扣,女式为五个扣。
4.长袖衫(即春、秋、冬季衬衣):男女均为竖领,系领带。男式左上方有小口袋,六个扣,女式无口袋,五个扣。
5.大衣:(1)男西服式加肩章袢,两个斜插口袋,后腰部加横带,前面双排六个扣。
(2)女西服式加肩章袢,两个斜插口袋,束腰带,前面双排六个扣。
6.用料:冬服为纯黑色毛涤华达呢,夏服为纯黑色毛涤凡尔丁(冬夏服毛涤比例均为7∶3);大衣:热区为纯黑色中等马裤呢,温区为纯黑色中等海军呢,寒区为纯黑色中等海军呢面料加活动皮毛里;短袖衫为白色毛涤纶府绸(毛涤比例为5∶5);长袖衫为白色棉涤府绸;衬里为藏青色美丽绸。
三、制服标准及穿着年限:
1.夏服:第一年两套(女同志第一次发服装加裙子一条)。热、温、寒区分别为3、4、5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一次加发裤子一条(女同志裙、裤任选一条)。
2.短袖衫:第一年二件,热、温、寒区分别为2、3、4年换发一件。
3.冬服:第一年两套,热、温、寒区分别为5、4、3年换发一套,每换装二次加裤子一条。
4.大衣:仅限经常在室外现场执勤人员制做一件。温区经常在港口现场执勤人员,视需要可加活动的长毛绒里子。热、温、寒区换发年限分别为15、10、8年。
5.长袖衫:第一年二件,以后每年一件。
6.帽子:男式大沿帽、白色帽罩、防雨塑料帽罩各一顶。女式短沿平顶帽一顶。寒区冬皮帽(冬服面料)一顶。温区冬栽绒帽(冬服面料)一顶。大沿帽帽架不坏不换,女短沿平顶帽2竿一顶。冬帽寒、温区分别为3、4年换发一顶。
7.皮鞋:均为黑色。男单皮鞋为圆头盖式,女单皮鞋为中跟船形一双。热、温、寒区换发年限分别为2、3、3年。凉皮鞋,热、温区一双,换发年限分别为2、3年;寒区不做。冬季寒区中筒毛皮靴一双,温区中筒毡绒皮靴一双,换发年限分别为3、5年;热区不做。经常在边境查私人员,增发解放鞋一双。
8.手套:寒区为黑色皮毛手套一副,温区为黑色皮绒手套一副。随冬装换装期换发。
9.雨衣、雨鞋:仅限经常在室外现场值勤人员各一件(双)。热、温、寒区换发年限分别为5、6、7年。
10.领带:男女均为黑色尖型,第一年二条,以后每年一条。
11.腰带:第一年一条,以后每4年一条。
12.各海关不经常在现场执行职务的干部,为便于随时去现场工作,可按上述标准制装,换装期延长半年。
四、海关标志:
1.帽徽:由国徽、关徽,橡树叶组成。大小二种,每人一枚。
2.领花:由和平鸽、关徽组成,金黄色铜质,左右各一枚,每人两套。
3.肩章:男女均为黑色加金黄色牙边,中间装有金黄色关徽,每人短袖衫、冬夏服、大衣用各一副(职衔制暂缓执行)。
4.纽扣:有关徽标志的黄色金属扣,大扣一套,中扣两套,小扣两套。
5.领带夹子:带有金黄色关徽标志的金属制做。每人二个。
五、供应办法:
1.海关标志等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做,按标准供应。因公损坏,以旧换新,否则自费购置(办法另定)。
2.制服用料、制帽等,由总署统一组织供应。
3.工作变动时,着装处理办法:
(1)调离海关工作时,收回所有标志。对分配到海关工作一年以内,要求调离海关的,收回全部制服装备,酌退所扣款项。
(2)借调外单位工作(含长期出国人员)、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半年以上者,暂不制做服装。
(3)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制做服装。
六、海关院校学生毕业实习时,按季节实际需要,由校方统一制装,毕业分配后,把着装明细表转至所在海关,按实际工料费的 10%扣款。教职员为便于备课和带领学生实习,可参照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办理。
七、海关总署需要到地方海关业务场所的干部,可参照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办理。
八、其他着装:海关的关艇船员、汽车司机、门卫人员,为有利于对外观瞻,便于执行职务,发给冬服(船员纯黑色呢料,司机、门卫纯黑色厚化纤料),夏服(船员、司机、门卫都用纯黑色薄化纤料)各两套,短袖衫两件,长袖衫两件,棉大衣(纯黑色厚化纤料)一件,腰带一条,冬帽,解放帽各一顶,制服式样与干部同,不发大沿帽。穿着年限与干部同。每年发解放鞋一双。
九、收费标准:所有着装人员一律按下列标准收费:除标志外,全部的工料费10% (十八级以下)和20% (十七级以上)。深圳特区的海关,副处级以上收20%,正科级以下收10%.
附:气候区域划分如下:
热区:广东、广西、福建、云南。
寒区:黑龙江、吉林、内蒙、新疆、西藏。
温区:其余地区。
注:“九、收费标准”已改为所有着装人员一律自负30%的工料费。